临床医学研究
青少年心理方向
犯罪亲少年的心理特点
青少年心理方向 2021-05-24 17:06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

(一)认识低下、追求低级、心胸狭隘,具有反社会性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的低下和精神世界的极端空虚,心理需要的主要特征是低级性、恶性膨胀和反社会性。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表现出极强烈的物质享受欲,在他们各种需要的层次中,物质享受的需要往往占据主要地位,成为他们整个生活的中心。在他们的心目中,各种能满足其享受需要的物质用品及金钱是其追求的首要甚至惟一目标,从而偷盗、卖淫、诈骗、贩毒、走私等构成了他们实现目标的必然途径和手段。青少年还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状态就是心胸狭隘、嫉妒心强、性情粗暴、感情用事,为此容易导致报复杀人等行为的发生。青少年犯罪往往与被害人存在着一定的相识、交往关系,如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同事同学等。在青海省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中学高三年级的一名学生因一起与女同学逛街被邻居老太太看见,他害怕老太太告诉家人,于是怀恨在心,用木棒将老太太杀害。可见,这名看似正常的中学生的心理问题已非常严重。

(二)自我意识强

青少年自我意识的发展,使他们产生了威望、自尊、博得人们赞赏等自我实现的需要,违法犯罪青少年这种自我实现的需要是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恶性发展并予以体现的。他们以打架斗殴、奇装异服、妖艳打扮、故作姿态等各种方式逞强显能、引人注目,以此来获取精神满足。此类犯罪一般在案前没有预谋,往往是因为一事之争、一言之恼、一拳之羞等小事、纠纷引起矛盾,或因互相争夺地盘、划分势力范围发生冲突。俗话说;"话不投机恼死人,理屈词穷匕首现。"有些青少年在盛怒之下,感情冲动、不计后果、动辄杀人,如有一犯罪分子因为同伙在盗窃杀人后对他说了,他为了表示自己也不是孬种、比别人强,在第二天夜里砸开一家商店杀了3 个人。有的犯罪分子因走路与人相撞,发生口角,拔出刀子将对方刺死,类似的事时有发生。

(三)错误而强烈的"情义"需求强

青少年对友谊的心理追求是强烈而共有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对"情义"的需要是在他们错误认识的支配下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等现实方式表现出来的。有些青少年由于种种原因在成长的早期往往较少得到人们的关心和正常的感情温暖,因此,他们对情感的需要较为强烈,并且极易感情用事,因几句好话、几,支烟就可以为别人死心塌地地做事。因此"哥们儿"、"姐们儿"之间的感情对他们有种强烈的吸引力,并表现出强烈的追求。

(四)寻求刺激的欲望强

违法犯罪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低下和缺乏正常的教育培养,愚昧无知、精神十分空虚、没有正当高尚的精神需要。所以,经常通过各种方式寻求刺激、填补空虚的精神世界,以此来取得心理的平衡和满足,如狂喊乱叫、寻衅滋事、四处游逛等各种方式的恶作剧及流氓活动,往往是源于寻求刺激的需要,许多违法犯罪行为也是由此而发生的。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预防

(一)社会预防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惩治司法腐败现象,严肃法纪,在社会中树立法制权威,增强其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同时,大力整治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特别是对毒害青少年严重的"黄、赌、毒"要实行长期的专项斗争。逐步清除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舆论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树立新的社会风气,形成一股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强大社会心理力量。规范文化音像市场的管理,加强对非法出版物的查禁和打击。同时,要加大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以寓教娱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引导青少年的文化生活,陶冶青少年的情操。加大素质教育推行的广度和深度,转变传统的灌输式的思想教育方法,注重知行合一,并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同时,贯彻义务教育法,依法控制学生流失现象。完善我国青少年的立法工作,对青少年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的权益,应以详备的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并在司法实践中给予切实的保障。

(二)网络预防

一要加强青少年自身的道德修养;二要加强网络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三要清除网络垃圾,净化社会环境;四要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意识教育; 五要加强网上犯罪特侦力量,提高执法者的专业水平。

(三)学校预防

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向学生传递知识及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和品质。正规的学校教育是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进行设计的,在青少年身心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教育所不能比拟的。过去学校教育在培养人才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方法,而今必须继承和发扬传统思想教育的优势,结合新时代特点注入新的内涵,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教育方式上,变传统的"说教式"、"灌

输式"为灵活多变的"启发式",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和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育内容上,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结合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将新知识、新观念传授给学生。

(四)家庭预防

1、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许多研究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不当密切相关。进行家庭教育,教育内容要全面,教育方法要得当,还要把握教育时机。

2、家庭榜样示范。我国自古就重视父母的榜样示范作用。父母以身作则,不仅可以增强教育的可信性和感染性,而且还能像面镜子促使子女经常地对照自己、检查自己、矫正自己的不良言行。

3、家庭气氛熏陶。家庭气氛是指家庭成员在对内、对外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稳定的传统习惯、处世经验和生活作风等。家庭对子女的影响是有形和无形、有声和无声的综合性影响,有形是指父母的言传身教,无形则是指家庭气氛的熏陶。家庭气氛对孩子是影响虽然不像父母言传身教那样有力,但它会潜移默化地渗透给孩子,并对他们的品德发展"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所以,人们常说∶ "有什么样的家庭环境、家庭气氛,就会陶冶出什么样的孩子。"

4、家庭对青少年的管理与约束。青少年时期既是他们身体发育的高峰期,又是他们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为了促使青少年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家庭必须对子女严加管理和约束∶首先,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意识变化,一旦发现思想上有症结、行为上有偏差,应当立即排解、纠正,严格限制他们不正当的物质需要、时刻关心他们的精神状态,力争从内部控制子女产生犯罪倾向的可能性。其次,注意周围环境,诸如邻里、街道、学校等的治安状况,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切实堵住外界各种污染源头,尽力保护青少年心灵的纯洁性。再次,注意子女的交友情况,青少年精力旺盛、善于结交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同辈之间的行为模仿和情绪感染很容易使青少年染上不良习气,因而父母应该了解子女所教朋友的思想品德情况,只要发现其中有品德不良、行为不轨者应该立即责令子女与其断绝来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