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期的心理特点
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正处于由未成年到成年的转化过渡时 期,他们的思想、行为已由幼年的依 赖心理变得相对独立、成熟。但是青 少年毕竟缺乏社会经验,正处于心理 上的“断乳期”,其心理表现出如下 特点:
心理不成熟。十几岁的青少年, 心理特点是半幼稚、半成熟状态,是 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盲从性错 综矛盾的时期。此时,他们的知识不 多,社会经验也很少,却自我感觉是 “大人” 了,想脱离监护人独立行事, 而有时又怀疑自己的能力,寻求他人 指点。他们在心理上经常处于矛盾状 态,境遇不好时更是如此。一些少年 就
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少年男 女的情感比儿童期成熟多了,但他们的 情感世界还很脆弱,极易受外界刺激而 迅速变化。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 激情容易导致行为上的盲动。一些少年 就是在这种情感的支配下,头脑发热, 不计后果,“挺身而出”,往往在事过之 后,才能冷静下来,对造成的后果痛悔 不已,但悔之晚矣。
认识偏颇,观念紊乱。初中阶段的 少年认识能力提高很快,能分辨一定是 非,判断一些事物,但由于心理的半幼 稚、半成熟状态,经常表现为认识上的 片面性、表面性,且固执己见,正是常 说的“不撞南墻不回头”。当他们在家 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难题时,只相信 自己,信任伙伴,而听不进家长和老师 的话,如果此时被身边的不良朋友引 诱,则会离正常的成长道路越来越远, 愈陷愈深,不能自拔。
不难看出,上述心理特点并非是犯 罪青少年所独有,而是在青少年身上普 遍存在的心理弱点,如果教育得当,绝 大多数青少年能够克服这些弱点,顺利 走向成年;而如果不加引导,或者教育 失当,再加上受到不良环境的薰染,这 些心理特点就会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 内在根源,使他们滑向犯罪的深渊。
易导致犯罪的
8种心理因素
具体说来,易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 的心理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好奇: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 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 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 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 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 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 路。
盲从: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 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干 事,人云亦云,没有明确的犯罪动 机。
虚荣: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 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 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 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 喝,好逸恶劳。强烈追求个人吃喝玩 乐往往会产生低收入与高消费的矛 盾,在心理上出现挫折感,为达到这 种不正常心理的平衡,便走上偷、 抢、骗的犯罪道路。
好胜:好胜心理是青少年普遍 的心理特点,也是他们奋发上进的 内在动力。但是,如果将好胜心的满 足,建立在暴力与他人的痛苦之上, 这种好胜心的扭曲和演变,会使他 们视打架斗殴为“英雄”,视冒险亡 命为“快乐”,成为青少年暴力犯罪 的一个因素。
逆反:青少年正值逆反心理强 烈的时期,家长指东,他们偏要往 西。如果家长不能以宽容、民主的态度对待此时的青少年,甚至采取“棍 棒教育”,会使青少年产生强烈的对 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釆取暴力 手段进行反抗。
利己: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孩子 的家长,不对子女进行适当的教育, 反而对子女过分娇惯、溺爱,使子女 养成任性、自大、自私自利的不良性 格。而这种极端的利己心理会导致他 们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报复:蓄意报复是青少年故意 伤害、故意杀人的主要动机之一。由 于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稳定,控制力不 强,容易冲动,当遇到别人的挑衅时, 往往表现得格外烦躁,缺乏理性思 考。
尋求刺激:由于一些腐朽的精 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一部分青 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着畸形的追 求,喜欢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甚至 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
预防犯罪,从纠正不良行 为抓起
心理学研究表明,犯罪倾向不只 存在于罪犯身上,几乎每个人都会存 在“有可能”导致犯罪倾向的先天因 素,也都会接触“有可能”导致犯罪倾 向的社会环境,因而几乎毎个人都存 在犯罪倾向,只是这一倾向的强弱有 所不同。家长只有了解青少年的心理 特点,及时掌握青少年的心理动向,并 且用科学的家教方法加以引导,才能 防患于未然,对青少年犯罪加以预防。 当然,青少年违法犯罪有一个过程,青 少年在犯罪时必有不良思想和行为的 表露。如果发现孩子有以下不良言行 出现,家长就应高度重视。如:随意打 骂父母,任意毁坏财物等冲动性的攻 击、破坏和反抗行为,大吃大喝,出入 娱乐场所,大把花钱等与经济条件不 相符的高消费行为,结交不良朋友,谈 情说爱,看淫秽录相,接触毒品等违 禁行为。因为孩予的上述举动往往是 出于好奇、逆反心理作怪,但他们毕 竟处于…个行为变化的初期阶段,这 时候如果教育引导得当,让孩子逐渐 从不懂事变得懂事,就能从根本上阻 止孩子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